最近跟內地的朋友談了很多兩岸不同之處,在民主國家,是少數服從多數,多數應該尊重少數。但是這二句常被濫用~


許多人在為惡行利,常為自己辯解,尤其是常引用「在佛說大方廣善巧方便經卷第四」有提到佛的前世為救五百人而殺一位起貪念欲殺眾人之惡徒。


但若這人是無害非惡之人,佛是否會為之?


如果有一個醫生,為了完成醫學研究,犧牲少數病人,以在未來可以救更多人,這種行為該或是不該?


以義而言,不管是多數人或是少數人都應該被尊重,即使只有一人。有人常說只要動機是善,出發點是好,但是那是表面,若外面造作行善虛名,心裡卻懷兇惡,如此險詐,其罪尤重。


但一旦易地而處,換做是無辜的你或是親人被犧牲,又會怎麼想?


在中南美洲,有些毒梟,怎麼抓都抓不到,因為他們往往在許多貧窮的地力建教堂、辦學校,甚至發送食物,所以很多村莊都幫其隱匿...但他們造成全美國歐洲上萬人惹上毒癮...


換個場景,不管正邪,反正我賣了東西,再捐錢做善事,或是我東西賣得很貴,之後再來捐錢。這種心態,我本以為只有台灣有,在跟內地人接觸後,有些文物商也有這種心態...


狠狠敲你一筆,之後我再供養千萬僧眾....


或是我騙人一次,做行善供僧十次....


反正我都是犧牲小義,成就大義....也不管大家怎麼說,我就是要這樣做...


其實這種只是為了自圓其說且是扭曲了行善的觀念,如果有這種想法,那供僧千萬,建寺百座...和自己的業力相比只有微塵一般。




《鏡花緣》第l0回寫林之祥因為其親戚吃齋念佛未能長壽反而短命夭折而想不通,發出世人如作了孽,就是極力修為也不中用了的疑問。多九公道:林兄,這是甚話!善惡也有大小,以善抵惡,就如將功贖罪,其中輕重,大有區別,豈能一概而論。即如這人忤逆父母,淫人妻女,乃罪大惡極,不能寬的。你卻將他吃齋念佛那些小善,就要抵他兩樁大惡,豈非拿了杯水要救車薪之火麼?況他吃齋念佛不過外面向善,究竟不知其心如何。若外面造作行善虛名,心裡卻懷兇惡,如此險詐,其罪尤重。總之,為人心地最是要緊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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